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学校《关于调整教务处和继续教育学院职能及其内设机构的通知》(闽工院委〔2022〕20号)文件、《关于印发〈福建工程学院二级单位专业管理岗位负责人选聘工作暂行规定〉的通知》(闽工院委〔2021〕55号)文件精神, 经教务处2022年4月14日第2次处务会议研究并报机关党委审定,教务处拟开展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专业管理岗位负责人选聘工作,现就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选聘岗位
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副主任(专业管理岗位)
二、选聘范围
学校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的教职工。年龄、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日期截至报名截止日。为保证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强化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专业化职业化和相对稳定性,参加选聘的现职专职辅导员需在学校专职辅导员岗位上工作满5年方可以参加本部门专业管理岗位负责人选聘工作。
三、任职条件和资格
本次选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资格参照《福建工程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(修订)》(闽工院委[2020]5号)中副科级岗位提任的相关规定,同时需满足以下要求:
1.学校在职教职工(包括在编、人事代理和人才派遣)。
2.能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类办公软件,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、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;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,廉洁自律,群众基础好。
3.年龄在45周岁以下。
四、报名时间
2022年4月28日至5月3日
五、报名要求
1.请符合选聘岗位任职条件的教职工踊跃报名,报名须填写《教务处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选聘工作报名表》(一式两份,表格见附件)。
2.提交个人近三年工作总结(一式两份,含疫情防控期间工作主要表现),工作总结需经现所在部门、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。
3.《教务处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选聘工作报名表》和个人近三年工作总结向教务处综合科报名提交(含纸质版和电子版,电子版报名表及个人工作总结发至2744948@qq.com,联系人:赵晓伟)。
六、选聘工作监督
选聘工作举报电话:纪委(监察专员办公室)综合室:22863310;机关党委:22869493。
附件:《教务处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选聘工作报名表》
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
2022年4月28日
附件:《教务处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选聘工作报名表》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