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同意张名宏等8位学生自动退学的通知
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、人文学院、土木工程学院、应用技术学院:
根据《福建工程学院本科学生学籍学历管理条例(修订)》(闽工院教〔2019〕22 号)第十章第五十三条应予退学情形第(七)款“本人申请退学的”之规定,经学生本人申请、学院审核、学工处和教务处复核,学校同意张名宏、廖建楠、曾炜、肖劭毓、张国林、古岳、刘忠端、洪金炳8位学生自动退学。
福建工程学院
2021年1月24日
关于同意张名宏等8位学生自动退学的通知
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、人文学院、土木工程学院、应用技术学院:
根据《福建工程学院本科学生学籍学历管理条例(修订)》(闽工院教〔2019〕22 号)第十章第五十三条应予退学情形第(七)款“本人申请退学的”之规定,经学生本人申请、学院审核、学工处和教务处复核,学校同意张名宏、廖建楠、曾炜、肖劭毓、张国林、古岳、刘忠端、洪金炳8位学生自动退学。
福建工程学院
2021年1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