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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同意钟小婷、黄伟财2位学生保留学籍的通知
发布时间:
2021-01-22
来源编辑:
教务科


福建工程学院教务




闽工院〔2021〕教8

未知


关于同意钟小婷、黄伟财2位学生保留学籍的通知


国脉·互联网经贸学院:

国脉·互联网经贸学院电子商务专业1801班学生钟小婷(学号:3188901119,考生号:18450127151589)、国脉信息学院·互联网经贸学院物联网工程专业1803班学生黄伟财(学号:3188908320,考生号:18450422150939)因应征入伍,申请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两年。

根据《福建工程学院本科学生学籍学历管理条例(修订)》(闽工院教〔201922)第九章第四十八条“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(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),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2年。”之规定,经学生所在学院、学生工作部、教务处审核,同意钟小婷、黄伟财2位学生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两年。请相关学院和部门根据规定做好应征入伍学生的有关工作。

(此页无正文)













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

2021121


抄送:省教育厅学生处、校长办公室、学生工作部、计财处、武装部保卫部、后勤处、团委、图书馆、学生本人

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122印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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