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针对毕业设计(论文)前期工作
开展期初自查的通知
各学院:
为了进一步规范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工作,提高毕业毕业设计(论文)撰写质量,各学院应根据《福建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条例》(闽工院教[2019]33号)的要求,精心组织,切实做好我校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。现针对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前期工作开展期初自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毕业设计(论文)前期工作
1、各学院应组织教师和2020届毕业生认真学习《福建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条例》(闽工院教[2019]33号)和本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实施细则,开展工作流程、写作要求等培训工作。
2、各学院应按照本科教学评估和专业评估对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的相关要求,做好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。
3、各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人员为指导教师和毕业生分配账号,通知在线使用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系统开展选题、任务书下达、撰写开题报告、完成学生周记和教师指导记录填写等系列工作。
二、毕业设计(论文)期初自查要求
各学院要对毕业设计(论文)的选题、任务书下达、开题报告、教师的指导人数等工作进展情况自查,重点检查毕业设计(论文)选题、管理系统师生使用情况,尤其是疫情特殊时期学生是否存在学习困难,教师是否采取有效的线上措施按要求指导,学院是否根据疫情情况建立毕业设计(论文)预案。
工科类要求课题尽量侧重于工程类型,法学类、经济类、管理类的选题应侧重于实务类型。选题的更新率要达到80%以上,一人一题,且题目总数多于学生人数,若课题较大,需要两人或几个人合作时,必须分解为若干小课题,明确分工,使每名学生有所侧重,体现本专业的培养目标,以利于学生在毕业设计(论文)中得到较为独立、全面的训练。
三、检查方式
以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系统为载体,学院针对各专业进行自查为主,教务处进行抽检。学院自查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至3月19日。
四、材料报送
2020年3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,将以下材料由分管领导审查后报送教务处,电子文档发送到sjglk@fjut.edu.cn。
1.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计划(含预案)。
2.毕业设计(论文)系统管理使用情况及期初自查报告。
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
2020年3月9日
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0年3月9日印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