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文件
闽工院 〔2018〕 教118号
关于开展2018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
效益验收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、实践中心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:
为确保实验室项目的建设质量,进一步发挥实验室建设的投资效益。经研究,决定开展2018年度实验室建设效益验收,对2016年立项建设的实验室项目进行效益验收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验收对象
2016年度的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单位、2015年暂缓验收项目的单位(见附件1)及2013-2015年中央支持地方项目(教学实验平台类和实践基地类见附件2)。
二、验收要求
实验室建设项目所在实验中心,要根据《福建工程学院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工作条例》(闽工院教〔2015〕71号)文件要求,开展建设项目的自查工作,填写《福建工程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表》,并提交项目工作总结。工作总结内容应体现项目执行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,项目建设效益,主要成绩及存在问题等内容。项目建设效益的内容应包括实验项目的改进,实验技术、实验质量提高,教学与科研结合,实验教学改革以及实验教学对人才综合能力培养取得的成效。
三、验收程序
1.学院自查: 自查工作在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。
2.学校验收: 由教务处组织专家,在听取各建设单位汇报后,查看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及教学项目开发等相关材料,并形成综合评价意见。
四、材料报送
《福建工程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表》(教务处网页下载)和项目工作总结,纸质材料于11月15日前交至教务处行政楼701办公室,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lxjin@fjut.edu.cn。
联系人:林贤进
联系电话:22863403
附件:
1. 2018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效益验收对象一览表
2. 2013-2015年中央支持地方项目情况汇总表(教学实验平台类和实践基地类)
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
2018年11月2日
(闽工院〔2018〕教118号)关于开展2018年度实验室建设效益验收工作的通知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