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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预通知
发布时间:
2017-05-16
来源编辑:
教学科

各相关部门:

为做好第八届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,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范围

原则上获得201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项目

成果要求

1.成果具有原创性,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,具有先进的理念和实践,融合当前高等教育发展主旋律、主格调,符合教育发展规律、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;

2.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,经过2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,取得明显实效的成果;

3.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,取得较高认同度,在本省产生积极影响的成果。

申报要求

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届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,把其作为本学期重点工作,集部门之智慧,加强顶层设计,从学校大局出发,结合办学特色及历史积淀,进一步加强成果提炼,进一步挖掘特色和亮点,做好成果的选题切入点、问题总结、研究思路、特色创新、推广价值等内容组织,提高成果申报质量。各相关部门要团结一致、整合资源、重点突破,力争在本届教学成果奖评选中取得好的成绩。

四、预申报材料

为提高申报质量,请成果完成人撰写成果简介材料(不超过3000字,提纲见附件),不必附相关附件,于3月2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送交教务处。学校将进行初步评审,确定申报名单后再组织正式申报。未报送预申报材料者,在正式申报时不予受理。

附件:教学成果简介提纲

教务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年3月15